北交所的交易方式主要有竞价交易、大宗交易、盘后固定价格交易三种,同时还包含协议转让及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交易方式,其中竞价交易是最核心主流的方式,覆盖日常多数交易场景。

竞价交易是北交所最基础的交易方式,分为开盘集合竞价、连续竞价与收盘集合竞价三个阶段,9:15至9:25为开盘集合竞价,9:20至9:25不可撤单,集中撮合生成开盘价;9:30至11:30、13:00至14:57为连续竞价,按价格优先、时间优先原则实时撮合成交,投资者可使用限价单与市价单,且设有价格笼子机制,买入申报不高于基准价105%,卖出申报不低于基准价95%,防止价格大幅偏离;14:57至15:00为收盘集合竞价,仅接受限价单且不可撤单,最终确定收盘价。竞价交易单笔申报最低100股,超过部分可1股递增,卖出时不足100股需一次性卖出,单笔申报上限为100万股,日常涨跌幅限制为30%,新股上市首日不设涨跌幅但有临时停牌机制。
大宗交易是为大额交易设置的专属方式,单笔申报数量不低于10万股或交易金额不低于100万元即可采用,申报时间为每个交易日9:15至11:30、13:00至15:30,成交确认时间为15:00至15:30。大宗交易价格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,有涨跌幅限制的股票在当日涨跌幅范围内定价,无涨跌幅限制的股票则在前收盘价70%至130%区间或当日成交高低价范围内定价。该方式不影响盘中实时行情与价格,成交数据盘后单独披露,能避免大额买卖单冲击市场价格,适合机构、大股东等进行大额股份转让,降低大额交易的市场冲击成本。

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是收盘后的补充交易方式,申报时间覆盖9:15至11:30、13:00至15:30,交易时间为15:05至15:30,以当日收盘价作为唯一成交价,按时间优先原则撮合。此方式适合不想参与盘中竞价、希望以收盘价稳定成交的投资者,可减少盘中波动干扰,满足部分投资者稳健成交的需求,目前规则已完善并常态化运行,与大宗交易形成盘后两种不同需求的交易补充。

协议转让属于特殊场景下的交易方式,主要用于收购、股份权益变动、引进战略投资者等情形,需向北交所申请并获批后执行。协议转让不在常规交易时段进行,价格与数量由双方协商确定,需符合北交所特定规则与信息披露要求,不属于日常普通投资者的交易选择。经证监会批准,北交所竞价交易可引入做市商机制,做市商持续发布双向报价并履行成交义务,进一步提升市场流动性,但目前尚未全面推行。